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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? 第08章 长江水患的思考2


人口、资源与环境的矛盾

        我国用占世界7的耕地,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是一个世界公认的奇迹;而长江流域以仅占全国188的耕地养活了全国1/3的人口更是奇迹中的奇迹。这个奇迹的产生,使我国人民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。长江之所以还没有变成第二条黄河,从历史的角度来看,除了自然条件不同外,还有两条值得总结的经验;第一是农田建设“梯田”;这种田制历史非常悠久,根据战国时的宋玉《高唐赋》中“若丽山之孤亩”的说法,那时就可能有了梯田到汉代,由于区田法的推广,梯田有了发展,东汉时四川彭水的梯田,可认为就是小块区田的扩大。宋代梯田的发展,主要集中于浙、赣、皖、湘等长江中下游的山岭间。劳动人民在山区、丘陵坡地建造梯田,它可以保水、保土、保肥,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一大创造。如果说长城是抵御入侵、保卫和平生活,那么“梯田”则是既保护水土,又保障食物供应其作用和规模可以与长城相媲美。如湖南湘江两岸,在宋真宗以前,近水良田悉已开垦,而水力不及之处,则大多荒芜。后来在宋朝廷的倡导下,农民从湖北襄阳买回粟米播种,“由是山田悉垦”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四七)。在皖南山区,由于人多地少,他们“凿山而田,高耕人云者,十倍其力”(方岳:《秋崖先生小稿》卷三八)。在像宁国这样的山区,劳动者在“两山之间开畎亩,在山石的脾隙中耕锄,而无法使用耕牛”(沈与求:《龟溪集宁国迟中》);徽州处于万山之间,“大山之所落,深谷之所穷,民之田其间者,层累而上指十数级不能为一亩,快牛剡稆不得旋其间”(罗愿:《新安志叙贡赋》);浙江东部的“象山县负山环海,垦山为田”(廉布:《修朝宗石锲记》),台州也因为负山面海,极力开发贫瘠的山地。在江西东、南、西、西北及东北的山区,梯田也不少王安石在《抚州通判厅见山阁记》中说:“抚之为州,山耕而水萌……为地千里,而民之男女以万数者五六十,地大人众如此”农民“山耕水莳”,提供了五六十万人的口粮,可以想见丘陵和山区开发的程度。到了南宋时期,江西梯田面积就更大了。杨万里在淳熙五年(1178年)从浙江回江西,在信州境内看到的情况是“此地都将岭作田”《诚斋集。过石磨岭》。此外,四川北部东部及湖北西部地区,梯田面积也在不断扩大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梯田”是经过历代劳动人民子子孙孙历时数千年垒筑而成的一项伟大工程,是世界奇观。据测试:水平梯田每公顷可拦蓄地表径流820~1150m3,一次降雨100mm的情况下,基本上可全部拦蓄;土壤含水量一般比坡耕地高80以上,在干旱的情况下比坡耕地多数倍乃至数百倍。它是山区人民的“口粮田”、“保命田”,是山区旱涝保收、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。我国各地已修成梯田1亿多亩,其壮观的景象可与长城相媲美,对中国人民的贡献,从某种意义上说,胜于长城。梯田是我国劳动人民的一大创举,是对世界的一大贡献,是中国人民的骄傲。第二是森林资源的保护“封山”,《淮南子》“兵略训”中,国君命令军帅:“毋伐树木、毋抉坟墓、毋烧五谷、毋焚积聚、毋捕民虏、毋收六畜”,将毋伐树木作“六不”之首,可见我国古代人民对森林保护已重视到了何等程度。我国在两千多年前就有这个认识,其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。历史上山林所有权除国有外,绝大部分为宗族所有。山林的保护均有村规民约,“封山”是其中的重要内容。“封山”大体上可分为“死封”和“活封”,“死封”即人畜不得入内,甚至连“枯枝落叶,不得动去”;“活封”即定时可以入内,一般如秋后,可以在林下收取枯枝落叶,但青枝绿叶严禁折取,这主要是为了解决烧柴问题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为了在有限的土地上养活更多的人,北宋以前劳动人民还创造出来的一种水利田围田或圩田,在王桢《农书》中有详细的记载;范仲淹在庆历三年(1043年)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中记述道:江南旧有圩田,每一圩方数十里,如大城,中有河渠,处有门闸旱则开闸刮江水之利,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。旱涝不及,为农美利(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一四三)由于围田或圩田具有旱涝保收的优点,所以在北宋中期以后,太湖流域及长江沿岸的江宁、芜湖、宁国、宣州、当涂等地,都兴起大批圩田。

        恩格斯在《自然辩证法》中明确指出“我们不要陶醉于对自然征服的胜利,我们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”。从世界文明古国的衰亡,到我国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,一切都说明了这一点。特别是长江流域,自清代乾隆以来,人口与资源、环境的矛盾都非常突出,为了生存,森林大量砍伐,湖渚堵塞开垦、穴口堵塞,在河漫滩上修筑堤垸,长江河道也因此随之变窄,水土流失严重,河床抬高,这些就是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涝灾害的重要根源因此,我们必须要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。

        森林资源保护和改土

        历史上,长江流域曾分布着茂密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。秦以前,长江两岸森林茂密,水土流失轻微。至汉以后,开始实行了“屯田”制度,长江流域人口逐渐增多,为了发展生产,特别是明朱元璋强调了“屯田”制度。“屯田”主要有军屯和民屯。到清代,为了加速农业的发展和迅速解决军队用粮问题,积极推行屯田政策。特别是清入关后,随着军事镇压规模的扩大,军队用粮匮乏,屯田便成了解决军饷的可靠办法。由于军队加入毁林开荒行列,刀耕火种更趋频繁,森林植被遭到破坏,水土流失有所加剧。清代乾隆以后,尤其是人口突然增加到3亿多后,长江流域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,陡坡垦殖、毁林开荒现象有增无减,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剧,侵蚀泥沙危害相应增多,直接导致了长江流域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。因此,山区改土是个长期而又十分艰巨的任务。由于森林质量差,涵养水源能力弱,不能起到国土保水的作用。据《中国环境报》报道:库区水土流失面积已达582,植被处于逆向演替状况,伏旱频率高达80~90,生态系统抗逆减弱,一些物种濒临灭绝。

        事物的发展超过一定的限度,就会走向反面。我们知道,湖泊是调节江河水流的天然水库,营建围田或圩田的结果,缩小了湖面或消灭了整个湖泊。公私圩田愈建愈多,湖泊的缩小或消灭亦愈来愈快,致使自然平衡遭到破坏,由此灾害必接踵而至(《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一之一》。淳熙十年(1183年),大理寺丞张抑说:陂泽湖塘,水则资之潴泄,旱则资之灌溉近者浙西豪宗,每遇旱岁,占湖为田,筑为长堤,中植榆柳,外捍茭芦,于是旧为田者,始隔水之出入苏、湖、常、秀,昔有水患,今多旱灾,盖出于此(《宋史》卷一七三,《食货志上一农田》)由上述两例可以看出,破坏自然平衡所造成的后果是多么严重!于是当时的政府明令废田还湖,使许多被豪强霸占填塞了的湖泊得以重新开浚,从而发挥其调节水流的作用由于湖田兴建过多,破坏了水道的排灌系统,以致旱则无灌溉之利,涝则洪水横流,泛滥成灾臣僚们纷纷陈词,晓以利害。

        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,除了全球气候变化(厄尔尼诺现象)外,长期以来,长江流域森林植被破坏,水土流失严重,河床抬高,围湖造田,调蓄洪能力减弱是主要原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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