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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你终于是我的了


子书在将婴儿卖了之后,觉得自己心里空落落的,他想可能是他照顾了这个暖乎乎的小宝宝几天了,已经产生了一点点感情了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就那么一点,没有很多,可能过几天就会好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已经在收拾行李了,他想如果不是必要,他这辈子都不会回上海了,至于他将来会去哪里,他现在还没想好,天下这么大,总有一个地方能留住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原本还想去晨夕的墓地看一看的,走到一半才突然想起来,晨夕的坟墓根本不在上海,她死了,也什么都没有留下来,她的遗物也全都被她的父亲带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仰起头,一只手上还拎着行李箱,他突然回忆起那天,大年初三,过年这样喜庆的节日,以前他是可以和我还有晨夕一起过的,但是这一次,他身边谁都没有,他答应了陆许南,这辈子都不会见我,至于晨夕,他就更不能出现了,一个“死人”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会把她吓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记得,当初他从牢里出来,陆许南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,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是啊,他没有过去了,也不能拥有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曾经在乎到骨血的人都要舍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初三大雪,也许是命运的指引,要不然那天他怎么会早起?又怎么会心血来潮的想出去逛逛?他一路走一路观望着四周的景色,老实说,他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,却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城市,生活的压力将他压得喘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莫名其妙的就走到了那个教堂,传说中上海最美的教堂,以前他还和晨夕在一起的时候,她曾经在他的耳边念叨过,以后结婚一定要去那个教堂,她有多喜欢那个教堂他是知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就迈进去了,他坐在一个隐藏的角落里,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,心里不太好受就是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在那个时间,他看见了晨夕穿着婚纱跌跌撞撞的走进来,那套婚纱穿在她身上正合适,一点都不突兀,他看出来她还化妆了,好看的极了,明媚动人,一点都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同那个在床上求着他的被粉控制的女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看见了她,她似乎没有看见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他想,能不成她是来结婚的?

        很快,他就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了,她先是坐在教堂里又是哭又是笑的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,总之表情很丰富,后来她就一步步向楼梯走去,朝着楼梯处越来越高的地方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跟着她一路到了最顶端,她的脚尖停在最边缘,她张开双手,有那么一瞬间,子书是想张嘴喊住她的,最终他还是没有出声,只冷漠着看着她危险的站在风雪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当时子书想,只要她回头了,不管有没有看见背后的他,他都会阻止她,抱住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惜了,她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就那样毫不犹豫的一头跳了下去,就像当初毫不犹豫的离开他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,他的心突然之间比这漫天的冰雪还要冷,一直沉一直沉,沉到了深渊里,痛的都麻木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慢慢的移到她刚刚站的位置,从上往下望去,他看见她了,哪怕是几十米高的距离,他都将她看仔细了,甚至连眼角的皱纹都看清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后脑勺流出了许多的血,和她一身的白显得那样不符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低低的笑了起来,眼角却缓缓流下泪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过了一小会儿,他擦了擦眼泪,又恢复了那个冷漠的他,若无其事的走下去,到了教堂门口,警察已经来了,他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她,她闭着眼,安详得很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擦肩而过,就像一个路人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匆匆看了一眼就离开的路人一模一样,谁知道他们曾那样相爱过?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子书上了大巴车,上海离我们小时候生活的那个小镇并不遥远,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,没有被工业摧残的南方小镇的空气比上海要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晨夕的家住在哪里,他是知道的,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有变过,或者说是没有能力搬离那个小的可怜的老棚户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远远在她家周围看了一眼,死气沉沉的没什么人,他穿着一件单薄的风衣,站在寒风中,两指间还夹着一根烟,他大口大口吸着烟,尼古丁麻痹胸腔却依旧不能抚慰疼得一抽一抽的心口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努力扯了一个温和的笑,朝那间简陋的房子走过去,他敲响了晨夕家的门,开门的是她的父亲,那个憔悴的苍老的男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?”他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子书笑,“我是晨夕的朋友,您是晨夕的父亲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点点头,“进来说话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子书一走进去,就看见前厅上挂着的晨夕的遗照,遗照?这两个字他怎么那么不喜欢呢,胸口闷闷的,透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墙壁上挂着的照片是晨夕十七岁的时候拍的,那时候她的头上还扎着马尾辫,笑容清澈,那时候的一切都还很美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晨夕的事,叔叔不要太伤心了,我今天是来还钱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一愣,声音沙哑的像是被石子磨过一般,“还钱?还什么钱?”

        子书从衣兜里拿出那五万块钱,递到他面前,“叔叔,晨夕以前将她这几年的钱都借给我了,我攒够钱还她了,她不在了就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男人也没放在心上,失去的女儿的悲痛以至于他都没有去想,晨夕怎么会有五万块钱借给别人?

        他借过钱,“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子书也看出了他不愿与他多说,轻轻叹了一口气就从他家里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他刚刚进去的时候是震撼的,那间屋子的破败和陈旧都超越了他的想象,也难怪晨夕那么爱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出来的时候心脏处还是一抽抽的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像是个魔怔的病人一般,低头喃喃道,晨夕,晨夕,你再也不会是别人的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小镇,而是去了十三中,他们一起上学的初中还有高中,他当年也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吧,长得俊俏样样也都拔尖,小城里已经很久没有出过这样的人物了,总归听说过他名字的人也不少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仿佛回到了年少时,沿着以前走过无数遍的路走到了十三中,因为是周末,学校里根本没什么门,他仗着一张俊俏而又无害的脸,蒙混过保安,溜进了学校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凭着记忆找到了当年的那间教室,墙壁的照片墙上还挂着他们当年的照片,那是元旦我用班上的相机给他们两个照的,晨夕的头笑倒在他的肩膀上,他干净的眸子里溢满了笑意,带着宠爱望着身边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指尖颤抖的抚上照片上的女子,呢喃道,你终于是我的了,就算你死了,你也是我的了,你再也没机会看别人一眼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着便撕下照片,紧贴在自己发疼的胸口。

        余光一扫,他还看见了那两张并排的桌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晨夕也是他两年的同桌啊,她那么傻,当然不知道她那两年为什么会一直和他同桌,他的手触摸上木质的桌子,像是穿过了岁月,回到了当年。

        想了想,他好像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在她的身上用过不少的手段和心眼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坐在椅子上,趴在桌子上,闭上眼睛,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脸上,微风从窗户的缝隙拂过他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,等他醒过来,就会发现自己只是做了一个长长的梦,醒过来,就能看见她巧笑嫣兮的站在他面前,挽过他的手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口一口的喊着,“子书啊子书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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